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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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全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章政发〔2025〕3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工作安排,我区对2024年12月31日前印发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区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详见附件)经评估进行形式修改,并报区政府同意后继续执行,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再标注有效期。
附件:已修改并继续执行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联系电话: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0531-832120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已修改并继续执行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编号 | 起草部门 | 文件名称 | 三统一登记号 | 有效期 |
1 | 区城市管理局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 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 | ZQDR-2025-0010001 | 长期有效 |